作为碰撞事故的最前线,汽车前、后保险杠系统在开发时,既要结合横、纵梁吸能设计,为车内乘员筑好防护铠甲,又要考虑对车外行人的碰撞保护,还要对系统内所搭载的众多灯具、传感器等零部件提供基本防护,以满足相关法规要求。
这分明是一个铁骨铮铮中饱含着绵绵柔情的故事。
前后保系统涉及到包括造型外凸、行人保护、低速碰撞防护、牌照板要求等4方面的法规。
关于外凸和行人保护的法规,在之前的文章里已有解读,不再赘述。 GB 11566-2009《乘用车外部凸出物》(ECE R26)请参考系列文章:
浅析汽车造型设计的法规限制
外凸与内凸法规详解
关于内、外凸法规校核的两个问题
GB 24550-20XX《汽车对行人的碰撞保护》(ECE R127,C-NCAP,E-NCAP)请参考新版行人保护法规解读及影响分析http://www.cheyan.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9528&fromuid=2457(出处: 车研网CHEYAN.net)
今天来说说另外两个法规的修订动向:GB 17354-1998《汽车前后端防护装置》 (ECE R42)GB 15741-1995 《汽车和挂车号牌板(架)及其位置 》(GB 7258-2017,GA 36,(EU) No 1003/2010 (EU) No 166/2015))
GB 17354-1998《汽车前后端防护装置》 (ECE R42)目的在于保证车辆在发生低速碰撞时不会造成严重损伤,以保证车辆安全,并降低维修成本。
按照法规的要求,车辆需要进行8次不同情形的低速碰撞试验,并达成以下指标:碰撞中车门不开启。碰撞后发动机罩、行李箱盖和车门正常开闭,充电系统、动力系统、传动系统、悬架系统、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排气系统、燃料及冷却系统正常工作,灯具等不被损坏,燃料和冷却液无泄漏。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 GB 17354 最新的征求意见稿,碰撞基准高度将由 445mm 提升至 450mm,并新增低速碰撞后横梁不脱离,纵梁无开裂,尾部端板无开裂,牵引装置安装不受影响等要求。
基于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现状,征求意见稿还新增了低速碰撞后摄像头、传感器等不应被损坏的要求,以避免因摄像头或雷达传感器等零部件功能失效而影响行车安全。
为了与公安法规 GA 36《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保持协调,保证公安部门的交管及安防设备能顺利识别车牌,GB 15741-1995也已发布了其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新规将后牌照板角度要求修改为“安装于后号牌板(架)上的号牌应基本垂直于水平面。后号牌不应下俯,如需上仰,纵向夹角应不大于15 °”,与95版法规及欧盟指令(EU) No 1003/2010 (EU) No 166/2015 差异较大,需要关注。
看似平平无奇的汽车前后保系统,实乃车辆外部最复杂和重要的装置之一,也是整车开发流程中法规校核相对集中的零部件系统。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目前与前后保系统有关的外凸、行人保护、低速碰撞防护及牌照板等法规都在修订之中,相关领域在车型开发时需充分考量法规趋势,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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