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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质量问题进入集中爆发期

2020-12-23 08:35| 发布者: 黄Charlin| 查看: 1229| 评论: 0|原作者: 王金玉|来自: 中国汽车报网

摘要: 最新数据显示,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达到 130 万辆,实现销量正增长,大大好于年初的预期,尤其是下半年,新能源汽车市场表现出旺盛的需求,私人消费市场处于上升阶段。但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却被曝出种种令 ...

最新数据显示,今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达到 130 万辆,实现销量正增长,大大好于年初的预期,尤其是下半年,新能源汽车市场表现出旺盛的需求,私人消费市场处于上升阶段。但与此同时,新能源汽车却被曝出种种令人担忧的质量问题,先是工信部因检查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约谈25家企业,后还有造车新势力集体出现在 11 月的汽车召回名单中。有分析人士表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大幅增长的背后,缺陷车型数量大幅上升,新能源汽车的质量问题不容放松。

  ■一致性问题浮出水面

  

  12 月 8 日,工信部一则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一致性违规企业的处理公告(以下简称“处理公告”)让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问题浮出水面。在工信部近期组织的对乘用车、客车、专用车等3个类别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监督检查中,共有25家企业的27个车型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涉及9家乘用车企业的9个车型产品,具体出现的问题有动力电池容量和保护功能、行李箱容积、轮胎规格、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以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JNJ7000EVX25纯电动轿车(E100)为例,存在蓄电池初始容量不符合相关要求和循环100次后放电容量不符合相关要求两类问题。广汽集团旗下 GAC6450CHEVA5E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GS4插电混动)则存在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超过备案参数值,车载能源管理系统生产企业名称与备案参数不一致。

  据了解,此次工信部监督检查工作在10月开展,采用随机现场检查和抽样送指定检测机构检验的方式。可以看出,工信部在此次检查查出的问题,多集中在产品参数不符方面,也就是最基本的问题。然而就是这种基本检查仍出现如此多的问题,甚至有的车型出现“应对双积分管理”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某些企业不够重视新能源汽车产品的质量问题。更值得关注的是,在此次处理公告之前的11月17日,工信部便对这些问题进行了通报,但并没有企业给予足够的重视,也才有了此次约谈处罚。这也在很大程度上说明,相关企业对新能源汽车的产品质量问题不够重视。

  J.D. Power 发布的 2020 中国新能源汽车体验研究SM(NEVXI)》也显示,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步入快车道,新能源汽车品牌间的质量差距也在逐渐拉大,国际品牌新能源汽车新车质量处于领先地位,自主新势力品牌和传统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新车质量有待提高。

  今年新能源汽车车主平均抱怨的质量问题数为 138个PP100(PP100问题数越低表示质量越好)。传统车企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新车质量问题数(147个PP100)远高于国际品牌(112个PP100)和自主新势力品牌(126个PP100)。J.D.Power中国区汽车产品事业部总经理蔡明表示:“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逐步由政策驱动转向政策和市场双轮驱动,品牌间的竞争将逐渐回归到产品实力的竞争。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若要获得长久的生存能力,需加速技术和产品创新,努力提高产品质量。”

  ■新势力频频召回引关注

   

  数据显示,11 月,国内汽车市场共发布 12 起召回公告,涉及 12 个品牌107.96 万辆汽车,多家造车新势力出现在本月召回榜单中,引发业内外对新能源汽车质量的关注。数据显示,理想汽车、极星汽车和特斯拉均出现召回在榜单中,三个品牌召回量达11890辆,较去年同期增长超 190%。其中,11月 6日,由于车辆受到碰撞冲击时可能导致前悬架下摆臂球销脱开,理想汽车决定召回10469 辆 2019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0 年 6月1日生产的理想ONE。11月27日,因部分车辆车顶饰板表面的底涂剂可能不足,饰板存在脱落风险,特斯拉宣布召回 2016 年 3 月 16 日至 2016 年 7 月 31日间生产的部分进口Model X车辆,共 计870辆。沃尔沃旗下的极星2这一新品牌车型也在 11 月再度发起召回。11 月13日,由于逆变器故障极星汽车召回551辆2021款国产极星2。上月16日,由于动力电池控制模块(BECM)软件问题,极星汽车就发起了一次召回,涉及110辆极星2,两次召回相距不到一个月。

  虽然召回是完善汽车质量的一种重要手段,监管部门也反复强调,消费者要理性看待召回、企业不应“谈召回色变”或逃避召回,而应该充分利用召回手段提升车辆质量。但事实上,从目前中国汽车行业的现实情况看,很多召回却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相关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尤其是造车新势力普遍缺乏车辆生产制造经验,又为了抢占最佳的新能源汽车发展窗口,压缩了产品研发、验证甚至试验的时间,导致一些本该在上市前发现的质量问题被带入使用过程,造成了一些产品质量问题。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龚标表示,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多,安全隐患问题也在逐渐突显, 近 3 年新能源汽车累计发生交通事故18582 起,新能源车事故率是传统车辆的 3倍,新能源汽车死亡率是 2.43%,比传统汽车高 10%。“新能源汽车的安全问题要引起整车厂的关注。”龚标介绍,在新能源安全事故调查过程中还存在事故车辆车载终端数据调查取证困难,事故车辆车载终端远程平台数据采集程度不足,事故车辆车载终端记录数据真实性无法解释与核查,OTA 缺少监管,公共安全存在重大隐患等问题。而这些问题都与新能源汽车的产品质量存在很大关系。

  ■创新监管形式刻不容缓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未来,管理部门在产业链前端的管控将越来越宽松。8月,工信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删除了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有关“设计开发能力”的要求,大幅降低了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门槛,今后或将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新能源汽车生产制造行业。在准入门槛降低之际,怎样提升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成为必须重视的问题。

  据了解,为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信部已经建立了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制度,此次处理公告就是这项制度的体现。工信部还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加强对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的事中事后监管,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创新监管方式,丰富监管手段,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切实保障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当准入管理、事前监管放松之际,向时候监管要质量变得越来越重要,这也要求有关管理部门不断创新管理方式、手段,提升监管能力,引导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不断提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汽车部副主任董红磊介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正在推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效果评估指南》和召回预警标准的制定实施工作,希望能用召回评估、预警的方式提升汽车产品的质量水平。在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提升监管能力方面有关部门正在积极行动,也需要企业对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问题引起足够的重视,才能促使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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